全省共检查美容美发机构7207家、网店57家,责令整改131家,立案25起,罚没款6.9万元。

近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我省美容美发机构和网络销售化妆品专项整治成果。

此次整治以大中型美容院、美发店、网络化妆品经营者为重点,集中整治经营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及未经备案登记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化妆品、无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的国产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等行为。

针对部分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把握不到位的现状,组织监管人员逐项为其耐心讲解,指导美容美发机构和网络销售化妆品经营者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验供应商及相关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购进验收台帐,如实记录购销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一律下架。

此次整治,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606次,检查美容美发机构7207家、网店57家,约谈企业负责人73次,责令整改131家,立案25起,罚没款6.9万元。